2021年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1年03月11日讯:根据《揭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揭府办〔2020〕49号)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请查阅《揭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在读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至2021年3月1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揭阳市市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第二批次)”批次,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
3.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3月24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含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法委、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1年3月16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无纸化考试。
2.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1小时后在考场现场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安排在笔试后的一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一样的,则依次按照主考官面试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对招聘不产生影响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试用期内辞职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4.5万元/人(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所称聘用人员是指揭阳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不占用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从事公益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876811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点击下载>>>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