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茂名信宜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名)
2022年12月27日讯: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队伍素质,信宜市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信宜市基本情况
关于广东省信宜市的基本情况、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yi.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专业、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是“不限”(指“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2022年12月27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度信宜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27日-2004年12月26日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②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③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2日至1月13日(每天9:00-11:30,14:30-17:00)。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信宜市民政局一楼大厅(信宜市人民路27号)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报名。
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材料:《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注意事项:现场资格审核务必本人到场核对身份,不能由其他人代替。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准考证
打印或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请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或电话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卫生类。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准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民政局划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信宜市民政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民政局划定,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与准考证同版)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信宜市民政局负责,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选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个人入职的所有手续(含学生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具体由信宜市民政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报考相同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八、公示拟聘用人选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异议的,经核查属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九、聘用和报到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信宜市民政局将拟聘用人员报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提出工作调动申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为卫生类)必须在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
十、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防疫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2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12月2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2年12月27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程序、时间及成绩等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政务公开-招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请考生确保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留意相关信息。
(二)招聘工作由信宜市民政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本公告由信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信宜市民政局电话:0668-8882139、0668-8870035。
附件:
信宜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