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茂名市滨海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2021年08月14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滨海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为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条件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其中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按茂名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经济功能区政策标准执行。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09:00至31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401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报考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2021B01-2021B03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报考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2021B01-2021B03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021B04岗位为“三支一扶”特设岗位,只限在滨海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的不再加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等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注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人员报考的实际情况,区人力资源局或将资格复审环节调整到笔试前进行,具体以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从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③身份证件;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⑦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告。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5)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7.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8.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9.招聘咨询电话:0668—5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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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