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心血站5月自主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茂名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6年1月13日,是隶属于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的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全市唯一集血液采集、供应、科研、培训及推广为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负责茂名全辖区的采供血任务,中心血站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主要承担茂名市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检验、制备、储存、临床用血的供应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从事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笔试(满分100分)×50%+面试(满分100分)×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在茂名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附件1《茂名市中心血站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求职简历(含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政务邮箱:mmxzbgs2979162@maoming.gov.cn,咨询电话:0668-2979130。
3.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表(附件1:(附件1《茂名市中心血站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考生亲笔签名;
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学位证(如有)、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技能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④无犯罪证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⑤其他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和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时候需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岗位要求进行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血站将与笔试人选联系,通知笔试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不再通知。
2.面试前,血站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名者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确定为笔试、面试和进入业务技能考核的人选,均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考核)时间地点。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集中考试的形式。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将本院公众号和网页另行公告。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1:3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1)因面试前资格复审不能过的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3)具体时间将在血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实践综合考核合格人员由血站统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由茂名市中心血站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血站公众号或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科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及薪酬
1.经体检合格、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3个月,经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照茂名市中心血站薪酬待遇执行。
(八)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2.招聘期间,请各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及时回复血站的短信,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
4.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血站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2979130 19927386233
政务邮箱:mmxzbgs2979162@maoming.gov.cn
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 茂名市中心血站人事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