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委党校招聘政府自筹自聘人员公告
2023年02月06日讯: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自筹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镇委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为行政辅助类自筹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83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四)政治面貌: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等工作;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0日17:30,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63-8739697。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吉田镇委党校公开招聘政府自筹自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签名确认);
2.近期大一寸正面红色底免冠彩照2张(同版);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有相关资格证件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6.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镇党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
对考试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工资待遇按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解聘或辞退。
八、其他事项
(一)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1.应聘者放弃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二)建议报考者提前熟悉考场,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考场的交通状况,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此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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