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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0:46: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缘,全区总面积970.04平方千米,东接广州市从化区,南与广州市白云区相接,西连佛山市三水区和南海区,北邻清远市。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京港澳高速公路、许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乐广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珠三角环线高速和沈海高速公路构成花都境内南北和东西走向高速公路网。东部流溪河、西部的巴江(白坭河)南汇珠江,船只直航港澳,位于花都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国内三大空中交通枢纽之一。区内还有广州地铁9号线、3号线、广清城际和广州东环城际铁路,形成外联内通的国际空铁枢纽格局。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发展新目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花都区内设点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7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编制教师76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职位要求条件一致。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高中英语教师和初中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证明。2024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以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成绩单,可放宽至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取得,届时未能取得的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7.2024年毕业生如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8.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9.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凡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见资格复审目录清单(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收复印件。其中,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1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就本公告所要求的事项现场签订并提交纸质承诺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deduzp2024,按网上提示方法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调整、取消招聘职位数。
 
(4)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00-2024年3月21日24: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3日9:00-2024年3月24日15:3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现场政策宣讲
 
现场政策宣讲时间及地点: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3月12日9:00-11:30,就业处B111大厅)、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3月13日14:00-17:00,花都校区教学楼505)、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3月14日14:30—16:30,顺德厅)、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3月15日14:30-17:30,至善楼107教室)、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3月18日14:00-17:00,瑶湖校区实验大楼东305报告厅)。如有调整,在“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15:00-2024年3月24日17:00。
 
2.笔试地点:花都区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同分的,则同分考生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步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00-12:00;14:00-18:00),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五华直街15号)。
 
2.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相应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2)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体育学科采取展示及试讲的方式进行,总时长为15分钟,不安排现场备考。考生先展示其专项技能和辅项技能;然后结合招聘职位所适合的专业方向,上10分钟的试讲课(如没有备注职位适合的专业方向的,则以考生所学专项为试讲课内容);随后进行口令队列展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携带所需器材。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面试地点:花都区内考点,具体以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六、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可在出现空缺职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承诺5年最低服务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职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联系咨询电话:020-36898754,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进行咨询;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投诉电话:020-36892602。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资格复审资料目录.docx
 
附件4:招聘学校简介.doc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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