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汕尾市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1年11月0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陆河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宣传部、共青团陆河县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7人(其中:县纪委监委2人、政法委1人、宣传部1人、共青团陆河县委员会1人、人民检察院2人、司法局1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人、政务服务中心4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人、融媒体中心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
7.在职人员应聘成功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到处分期未满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招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luhekszx@126.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如:张三/xx单位/岗位代码)。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附件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户口本;
6.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7.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
(二)注意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初审结果请关注个人报名邮箱)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开始登录个人报名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和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uhe.gov.cn/lhrsj/)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2.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材料一份;
4.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陆河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宣传部、共青团陆河县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陆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融媒体中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纪委监委、政法委、宣传部、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的获聘后本人承诺原则上工作满三年,报考共青团陆河县委员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获聘后本人承诺原则上服务满一年。对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招聘单位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三)招聘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招聘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聘员的退休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限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以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陆河县纪委监委:0660-5586699
陆河县委政法委:0660-5517963
陆河县委宣传部:0660-5528421
共青团陆河县委员会:0660-5528428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0660-5523050
陆河县司法局:0660-5508152
陆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0660-5639365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0660-5501000
陆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0660-5663993
陆河县融媒体中心:0660-5523621
陆河县人事考试中心:0660-56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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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