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规划建设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积极拓展引才渠道,大力培养本土人才,推动人才资源集聚,打造人才服务平台,为我县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营工作人员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4.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的日常运营管理。
(二)对人才信息、人才需求进行建库,并动态调整。
(三)保障驿站承接的人才活动有序开展,负责会务相关工作,整理收集人才活动资料并建档上报。
(四)实时对接上下级人才驿站,做好情况推介,发挥服务人才平台作用。
(五)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6日17时30分。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写好本人的材料。按要求上传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承诺书。
(2)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邮箱:hfrsksjdzx@163.com,备注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未按要求发资料,未按要求命名邮件主题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将统筹综合考虑岗位要求、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采用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通过的候选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自行准备复印件,验原件):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⑤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可登录“学信网”验证);⑥考生承诺书;⑦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
六、薪酬待遇
参照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薪酬待遇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七、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5.工作地点:汕尾市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6.咨询电话: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股:0660-6600118;人事考试鉴定中心:0660-667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