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11月14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定于2022年11-12月期间开展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结合当前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韶关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与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
(1)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以实际报名截止日计算。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录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招聘时间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本次采取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与应聘者在线互动招聘。
视频招聘场次时间: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开展。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网上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与应聘者在线互动招聘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17:00止(所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前请致电所报考学校咨询目前岗位情况)。报名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所选择报名学校的邮箱(见附件2),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
2.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附件3《广东韶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承诺处须本人亲笔签字。
(2)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④就业报到证原件;⑤提供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证明,或提供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及研究成果的证明;⑥同意报考证明。
(3)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④提供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证明,或提供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及研究成果的证明;⑤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要求且条件优秀的人员由专人电话通知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的时间。
注意: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审核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后确定。
五、视频面试流程
符合招聘要求且条件优秀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视频面谈测评的方法进行。
(一)由用人单位联系应聘者具体时间段,请应聘者在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面试使用的视频通讯,工作人员届时将会参与视频面试的人员对接。
(二)抽签。视频面试当日上午8点15分,工作人员会在群里通知面试的人员观看现场直播面试顺序的抽签视频,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
(三)视频面试。由韶关市教育局统筹组建面试工作组,负责应聘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视频面谈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成绩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三个等次,面试完毕后,同一岗位从高分起择优聘用,面试结果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通知。
(四)确定意向。成绩优秀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最终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含)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六、考察聘用阶段
(一)体检。根据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拟聘人员在体检通过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八、福利待遇
(一)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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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