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韶关市曲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04月2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编委批准,2023年我区招聘7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列入面试比例。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曲江区事业编制,执行曲江区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20年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曲江区在编在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2023年5月17日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jjszp2023/,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
3.对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或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或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逾期未提供完整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22日0:00至5月23日24:00登
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
员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1.自2023年5月24日9:00至2023年5月25日16:30止,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
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者,需打印准考证,无需参加笔试。
3.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曲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6669112。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设置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6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核
取得面试资格(含免笔试人员)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2.考生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
(3)身份证。
(4)户口簿(限曲江区户籍岗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面)。
(5)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6)《曲江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现场签署《曲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三)面试
1.采取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报考音乐、体育、舞蹈、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加测专业素质)。
2.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核时公布。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成绩计算
1.普通文化课岗位:
本科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音乐、体育、舞蹈、美术岗位:
本科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说课成绩×30%+专业素质成绩×50%。
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总成绩=说课成绩×3/8+专业素质成绩×5/8。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的成绩分别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六、聘用
(一)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要求等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递补、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职位表相同“岗位代码”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代码”无递补人员的,则在同“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调剂。
1.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2.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分配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在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本区学校间流动除外)。
按报考“岗位代码”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代码”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咨询,电话:0751-666911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未尽事项由曲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