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深圳职业技术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0月12日讯:为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网站(www.szpt.edu.cn)、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询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告及《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将下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renshi@szpt.edu.cn。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截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10月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如有);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论文、项目成果等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应聘者资历条件及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初审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将于2023年10月21日组成专家组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及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7日内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
(1)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学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人员内,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校通过电话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未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官网:www.szpt.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755-26019490;咨询时间:8:30-17:00
(八)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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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10月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