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肇庆
各区县导航: 全广东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湛江 肇庆 江门 茂名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云浮  

2023年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15:27:0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0月1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基本办公软件使用;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留学的在读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实际操作、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17:30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zqzjj_zbb@zhaoqing.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例如:应聘(张三-本科-华南理工大学)。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1.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工作能力,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和实际操作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绩操作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按先面试后实际操作顺序开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到三甲医院进行有关入职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zjj/gkmlpt/mindex)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进入试用期。

  2.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薪金标准按照3800元/月(未扣除五险一金)计发,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五、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及辞职而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在面试加实际操作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8-2268131,联系人:彭小姐。

  点击查看>>>

  1.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