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岗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中山市灯都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
1.具有3年以上大型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或房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2.同等条件下具有工商管理、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律、工程类、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熟悉城市开发、建设、运营,具有大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中山市灯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名)
|
1.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或停车服务公司高层岗位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2.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理工类等相关专业背景者,或熟悉大型商场、产业园、楼盘小区等物业管理,熟悉停车场管理、路边停车服务、新能源充电桩运营管理等有丰富经验者优先考虑。
|
备注: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含当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767161362@qq.com。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60-22357447黎小姐、程小姐
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古镇镇镇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须电子插入或纸质张贴一年内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毕业证的需提交学校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如有相关资格的需提供)。
6.招聘要求中工作经验对应的过往业务业绩、成果、任职文件等。
(五)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流程。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拟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司相关岗位薪酬标准而定。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副总经理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发现不适宜岗位的,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聘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公司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放弃聘用资格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4.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