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4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精神,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广东省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为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健康珠海、幸福珠海,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尊重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组织实施,打造了引才、用才、留才、聚才的良好环境。本次招聘单位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局所属医疗卫生健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在广东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广东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酬薪待遇
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珠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技能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网址:http://219.131.197.18:9401,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7:00(注:每日22:00至次日早上7:00为数据维护时间,其余开放时间均可正常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按招聘系统要求报名和上传报名材料。
2.网上初审
考生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各招聘单位材料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反馈意见及审核结果。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5月7日前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登录查询。
3.报名咨询电话
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老师,0756-6273925。
4.现场资格审查
实践技能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好的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不予退还)。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表上贴1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4)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招聘范围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证明;
(5)本人在广东省按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已领取一类一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考生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为网上面试,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实践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2.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核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实践技能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主要考核考生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考核分项目打分,每个项目考核结束后公布考生该项目考核成绩,所有考核项目完成后,公布考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四)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符合规定的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对象须按时参加体检,不参加或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配、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落实到位。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珠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除澳门以外的香港及境外来(返)珠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具体以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防控政策为准,且动态调整。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查阅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技能考核期间粤康码为黄码、红码;6.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实践技能考核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三)因考生资格复查不合格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同岗位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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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