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珠海市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招募市本级机构从事就业创业相关服务工作人员20名。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5419元,其中:基本工资1940元,绩效工资3479元。
(二)社会保障。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执行)手续并缴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求职服务—基层服务岗位招募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起,截至2024年9月26日17:00时(以系统报名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资料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②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和筛选。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入职手续,并按招募岗位安排到市本级机构工作。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接收、落户按规定办理。
(六)人员补录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补录:1.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2.公示不通过;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或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离职的;4.放弃入职资格的;5.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6.出现导致招募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募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0343、2123053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