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海市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2023年02月27日讯: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以下统称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根据《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字〔202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退役士兵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辅助类岗位10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合浦籍未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合浦县户籍、退伍后未经政府安排就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7日至2005年2月27日)。
8.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8.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合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40号),联系电话:0779-7198181、7208181。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向报考的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彩色免冠小两寸照片2张到合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名,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共合浦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户籍、退役时间等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合浦县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照片并附上述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所填内容与证件所载信息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都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时,原则上免予考试。如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工作在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根据面谈成绩确定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审核备案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用工单位,共同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按合办发〔2021〕12号、45号文件核定的岗位的工资经费标准执行,执法辅助类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198181、7208181。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合浦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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