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贵港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6人)
2022年11月23日讯: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及时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6名(综合类68名、卫生类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下半年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桂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7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8:00-12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登录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
链接“2022年下半年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附件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8日8:00—12月4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4小时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12月2日17: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自行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
报考免笔试、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2月16日10: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时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核通过并报名成功的考生均进入笔试。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开考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0:00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
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严格遵守。
(四)笔试科目及方式
1.综合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卫生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卫生医疗基础知识。
3.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由桂平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桂平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成绩查询
2022年12月23日-2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022年12月28日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是否开考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3、4日。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2年下半年桂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月上旬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平市人才网(https://gp.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面试的组织
1.由桂平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考生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式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防疫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将在桂平市人才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人员。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五)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2:1以上的岗位应采用专业测试(笔试)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或面试(实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和程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并在考核前另行公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3325216
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2年下半年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