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广西 > 贵港
各区县导航: 全广西 南宁 柳州 桂林 梧州 北海 防城港 钦州 贵港 玉林 百色 贺州 河池 来宾 崇左  

2023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5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4:23:2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组织部分中小学校到区内高校公开招聘52名教师(初中22人、小学3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港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及站点
 
本次招聘工作将分别在桂林市、南宁市有关地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招聘地点一: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招聘活动日期:2023年12月18日—21日
 
报名时间: 19日上午9:00-12:00
 
笔试时间: 19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时间: 20日上午9:00开始。
 
招聘站点二: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招聘活动日期:2023年12月25日—28日
 
报名时间: 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时间: 26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时间: 27日上午9:00开始。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bq.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由相关师范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亲笔签名,然后使用手机扫码登录指定网页再次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登记表的信息一致,以便核验;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需提供证件原件核验后,收复印件各一份;
 
3.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2023年择业期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身份证正面用于粘贴在报名表上);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港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笔试、面试人选的确定
 
1.组织笔试
 
现场报名结束后,当日下午组织开展笔试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由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活动现场公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经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笔试考试时长为60分钟,笔试内容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作为考试知识点。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2.组织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成绩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数若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1:3而确需开考的,经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成绩由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活动现场公布。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港北区相应学科课程。每位考生面试前有备课时间30分钟(由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备课课本),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
 
(五)拟定签约名单及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点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个考场成绩,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学历高者确定为拟签约人员;学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约人员;学历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由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并经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程序。确定签约人选后,由招聘学校与入围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签约时间为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12月20日面试结束当天24:00前,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12月27日面试结束当天24:00前。招聘工作完成后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岗位不再用于下一个招聘点招聘。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下一招聘点的应聘,同时也不得参与至录用前贵港市港北区组织开展的教育系统任何招聘活动的报考,如参与将取消其报考岗位的录用资格。
 
签约后,如有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签署《个人放弃声明》后,该招聘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签约人选,如无人递补,该岗位将用于下一个招聘点进行招聘。
 
广西师范大学站招聘工作完成后,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以任何理由放弃履行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在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2日下午17:00期间对该岗位进行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南宁师范大学站招聘工作完成后,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前以任何理由放弃履行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在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17:00期间对该岗位进行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港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个人档案移交完整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权限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人社等相关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并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服务期限最低为3年,服务期未满不允许聘用人员调离聘用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及时接听电话,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代)
 
2023年12月11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