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3:57: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春季学期平南县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中学教师不足,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如期开学,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有关规定,拟组织前往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具体详见《2024年春季学期平南县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至2006年4月27日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已签约贵港市(含县市区)教育系统所属公办学校的高校毕业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招聘时间:2024年4月27日。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2:3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提供材料:
(1)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并审核通过的,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平南县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
(2)个人简历、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
(3)2024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进行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海外留学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交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2024年春季学期平南县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面试人选的确定
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1:3以上的,需进行笔试筛选,笔试后按开考比例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以招聘单位电话(微信)通知为准。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进行监督。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无效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签约协议书
在公布面试成绩后约半个小时确定签约人选。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为拟定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如有放弃签订《签约协议书》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落选未签约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及用人单位需求,可按同专业、同考场的考生再次现场报名选岗,按高分到低分现场确定递补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签约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签约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如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协议自动解除,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安排到平南县中学城南校区工作,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周转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允许聘用人员调离聘用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笔试、面试时除外),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南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南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5-7861177。
平南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