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天峨县第三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6月23日讯: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第三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教师共设11个岗位3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峨县2022年第三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合格入围体检、考核人选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天峨县高级中学。
(二)考生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自行下载《天峨县2022年第三次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一式二份,贴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3.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式二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5.《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三)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对应聘者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2.面试地点:天峨县高级中学。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1.公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执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应聘现场。
(六)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78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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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印发《天峨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
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