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09月05日讯:为了及时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自治县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90名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7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9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2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以广西区内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暨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就业攻坚行动现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思源广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服务都安县基层服务协议(聘用合同)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都安县基层且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提供);
5.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须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否则如发现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9月9日10:00-18:00;
2.面试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XX校区内,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或书面通知的地点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自治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六)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22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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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