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第二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层次人才岗位。本次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若干名,对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不限定所学专业,凡是愿意到南丹县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招聘,招聘职位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日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高校学生(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招聘单位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日9:00-12:00(星期六)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南丹县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实践经历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及职(执)业资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
3.洽谈。
对不限定专业的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采取洽谈方式。洽谈结果现场确定。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现场招聘工作组根据现场洽谈情况以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考生到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就是未进入体检。
5.体检。体检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国家、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初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只能在当日、当场申请复检。经复检,体检最终结论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
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
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7.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
根据考生的洽谈、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洽谈、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请咨询0778-7281309。邮箱地址:ndzzbrcg@163.com。
中共南丹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