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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6:02:20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个岗位358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52个岗位152人,小学教师28个岗位70人,幼儿园教师30个岗位13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人员)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河池市金城江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计划教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同)“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拍照(扫描)上传本人下列资格审查原件图片材料:
 
  1.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注册个人账号。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填报。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等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要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最迟在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日后1天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程,期间任何环节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科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请妥善保管。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表”中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工作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日9:00至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3.笔试成绩公布:拟定2024年6月12日,考生可登陆河池人才网进行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弃权申请,不提供书面弃权申请的,由招聘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其空缺面试人选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由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三天负责发放给考生,并通过考生签字、电话录音、手机短信确认等方式,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各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供考生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考单位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9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或者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堂组织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组织管理。面试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报考岗位编码及面试序号信息进行评分,招聘实施单位不得事先提供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给面试考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9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桂检会〔2020〕19号)精神,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对拟聘人员进行查询,凡有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教师资格信息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至招聘单位上报聘用备案之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审批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其空缺岗位可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上岗
 
  (一)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上岗。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只聘用到招聘法人单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各中小学负责具体安排到本校或者分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由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安排到本单位相应教学岗位工作,其中分园教师教学岗位为幼儿园相应下属分园。受聘人员不服从分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定办法进行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考生正式聘用后,在规定最低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列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违规处理办法。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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