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河池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4:17:34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池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等办学阶段,197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在宜山师范学校为基础上建立河池师范专科学校,1979年5月经中共河池地委批准复办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宜州民族师范学校),1994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2011年12月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1月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12月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占地面积3000余亩(龙江校区578亩,金山湖校区2450亩)。学校现有教职工94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7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6.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满即止。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附件2)、《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后,与应聘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有关应聘材料发送到应聘单位(部门)的邮箱,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邮箱hcxyrczp@hc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河池学院2024年招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单位”。
(二)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核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用人单位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核人员,考核主要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学校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37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覃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40-17:40。
河池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