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山英才” 引进计划公告
2022年05月2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人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主管部门(单位)所获得绩效考评等次奖金基数的有关标准执行,并纳入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具体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人才报名(2022年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1岗位所示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1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由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金秀瑶族自治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金秀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2-6212238,0772-6218375。
地址: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1号行政楼3楼(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人才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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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