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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16 08:46: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16日讯:为了进一步充实柳江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柳江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报名表》中: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将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均需在2023年3月14日前取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报名地址见附件1)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22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络报名人员需在3月24日12:00前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经本人签名的《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6.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办中小学聘用控制数)的报考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柳江区拉堡小学教学楼,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47号(原柳西路1号)

  2.笔试组织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后,原则上可按1:2申请不足比例开考。乡镇学校招聘的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当日下午在考点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达1:3比例的,以实际面试入围人数开展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面试当天考生8:00前到达候考室。8:10(含)之前未到面试考点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报名资格。

  面试地点:柳江区拉堡小学教学楼,地址: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47号(原柳西路1号)。

  3.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组织

  (1)考生应于8:00前到面试考点候考室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2)考生备考:8:30第一个考生开始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四)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在公安信息系统或公安档案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2023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4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柳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三、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772-7214990、7222318(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0772-7211163(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x

  附件2:2023年柳州市柳江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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