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1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地处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4号。主要职责为:开展海洋基础性研究、海洋规划、海洋环境与资源勘查、海洋生态、海洋灾害、海域和海岛等技术和应用方面的研究;开展海洋科技发展、海洋事业、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资源环境等战略、政策方面的理论研究,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方面的任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7月13日)。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网站(http://hyj.gxzf.gov.cn/)、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广西海洋研究院)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网站(http://hyj.gxzf.gov.cn/)、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广西海洋研究院)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报名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件按“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9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接收电子邮箱:hyyjyrs@163.com。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姓名)等。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格式:“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不用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到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出具。
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海洋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广西海洋研究院)发布。
(三)笔试
1.主要为《综合知识测试》(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混合)及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2.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都达不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广西海洋研究院)、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理论知识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等,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果。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60%以上(含60%)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以上分值要求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考核对象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官方网站、广西海洋研究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我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9889(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机关纪委)。
(五)招聘咨询及联系方式:0771-5780127。
(六)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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