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06月0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实际需求,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资质范围内的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开展;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建立自治区应急环境监测网络,负责自治区跨区域的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全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及考核;承担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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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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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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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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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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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综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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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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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 岩石学、地球化学; 水生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文地质学、生态水利学、水利工程;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生态安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要求:40周岁(含)以下(1981年6月8日之前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6.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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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报名材料投递至jczx@sthjt.gxzf.gov.cn,文件名格式:“所学专业+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工作经历(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个人荣誉证明等。
(3)应聘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工不收取应聘考生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考察工作,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应聘资格条件的复查工作。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资格的,按考察结果排名的先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体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人员考察结果排名的先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拟聘人员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拟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771—5775917
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71—5773858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771—5303485
纪律监督小组0771—5773963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1-530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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