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1:14: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自治区编办批复用编计划,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地处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是一所主要为国家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科研技术服务的综合性科研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为: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6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岗位的招聘方式如下:
(一)直接面试岗位6个,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岗位情况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六)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http://gxq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http://gxqdy.gxdkj.org.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人员须于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网上招聘公告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名处签字(附件2)。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3.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2024年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科办公室213室),可乘坐28路公共汽车到电厂路公交站下车。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单位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我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第二次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http://gxqdy.gxdkj.org.cn)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我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为保证面试质量,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35名以上(含35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不须缴纳考试费用。
(三)缴费
直接面试岗位的报名人员免交考试费用。(详见面试公告)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我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报考人员关注查阅。
2.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笔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5.笔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致电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面试
1.进入直接面试岗位范围人选的确定
对于须加试笔试环节的直接面试岗位,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其余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上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领取准考证
面试前,考生须按面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值为100分。
5.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单位工作区域内、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布。
6.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面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本院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
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限定递补次数。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到我单位驻地地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环节递补不限次数。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899356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纪委);
联系人:郭先生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3-3623612
联系人:李女士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