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5:56: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中心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环人字〔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是参与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承担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及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预审、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初审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人员2名,从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及其他综合性事务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必备条件
1.专业要求: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材料及冶金类、地质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身体素质较好,接受经常性出差;能到涉及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的厂区开展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发电子邮件将应聘材料(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养老保险证明)打包成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
2.邮件及压缩包命名:应聘-专业-姓名。
3.报名邮箱:gxgtfwzx@163.com。
4.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组织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试,分数权重为4:6。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四)档案审查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有无影响聘用的问题。
(五)组织体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六)备案和聘用
拟聘人员按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773951。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薪资待遇按本单位规章制度薪酬执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差旅待遇。
(三)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但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综合科。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6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5306479。
邮政编码: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