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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1:41: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钦州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贵港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桂林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北海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从事其他地质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主要职责:负责铀矿勘查及相关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工作区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承担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贵港市;主要职责:负责铀矿勘查及相关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工作区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承担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桂林市;主要职责:负责铀矿勘查及相关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工作区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承担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桂林市;主要职责:开展地质调查相关研究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桂林市;主要职责:负责鲁山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地质钻探机具的设计、研究和生产。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主要职责:负责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及相关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性工作;开展其他地质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主要职责: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和其他地质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主要职责: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相关疾病诊断、治疗以及相关职业病治理、疗养、康复等工作。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北海市;主要职责:承担海岸带、海洋、岛礁综合地质调查,开展海域矿产资源勘查、海洋地质环境监测、海洋地质灾害防治、海洋地质科普教育及相关海洋地质工作。
  (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从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等测绘活动,为地质勘查工作提供测绘服务。
  (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调查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从事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以及测量等其他地质工作。
  (十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开展地质矿产测试及相关研究,负责矿产资源检测的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是自治区地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职责: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
  各招聘单位详细信息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在“本局概况”目录下“局属单位信息”栏目中查阅。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0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4年12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高校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对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不作限制;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自治区地矿局有关任职、公务(履职)回避的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以及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信息发布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和面试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信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8:00至12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s://gxzf.gkzpfw.com/#/logi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报者作无效报名处理。
  3.报名时,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填写在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栏中。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报考人员对专业、经历、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6.网上报名系统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下: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在读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则上,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延长至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
  (5)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相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3日8:00至12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急需补缺而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众号)发布变更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上述调整由招聘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发送回执。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30名以上(含3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与其他笔试岗位一同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公告。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发布笔试公告时间:距笔试之日不少于5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3.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一单位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不指定教材。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岗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可以核减或调整开考比例。
  (2)直接面试岗位。确认开考的直接面试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为进入面试人选。因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而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笔试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办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各项报名材料的原件。核验原件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一般在面试前2天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人选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招聘单位网站(公众号)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和面试所需时间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距面试之日不少于5日。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评的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地质实验测试岗4(岗位编号20240510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评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评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测评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测评成绩均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实际操作测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1)面试成绩现场宣布,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网站(公众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2)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评方式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实操成绩)÷2;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总成绩计算: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包括因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而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4)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面试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直接面试岗位由原考官现场启用备用卷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名。如经上述环节成绩仍相同,考生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一并同面试成绩发布在面试成绩公告中。
  (六)考核
  1.考核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
  2.考核内容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岗位和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2.直接面试野外岗位聘用的人员,按政策要求在所聘或类似条件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195423(自治区地矿局机关纪委),各招聘单位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2。
  本公告由自治区地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565462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383130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联系方式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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