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3月09日讯: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对象及人数
1.招聘对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招聘人数: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其中:护士16名、助产士4名、康复师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栏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安顺市户籍;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院聘任岗位所需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学术作风;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及职称:护理学和助产专业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毕业证和护士资格证;康复治疗学专业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师及以上职称。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档备查),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张(不限底)。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现场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6.报名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1-3322009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3)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5)未参加笔试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所有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必须在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医院执业的特殊性,在体检时将安排相关传染性项目检测)。
3.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在考察中,经审定出现本《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网、我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签订试用期协议。对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福利待遇
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进入对应环节的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220090
监督电话:0851---33324606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动态。对考生因发生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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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