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02: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按照《毕节市招才引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相关规定,拟引进7名重点人才到我市产业发展急需岗位工作。引进人员按照《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具体详情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实施方案》。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4日
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按照《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拟引进7名重点人才到我市产业发展急需岗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产业导向的原则;坚持“高、精、尖、缺”导向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需求岗位论证结果及企业需求,公开招聘专业人才7名,涉及7家企业单位,聘期原则为三年。具体招聘单位信息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企事业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招聘需求岗位及要求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实施方案。本次需求岗位信息在2024年12月31内有效(期间按规定完成公开引进的岗位除外)。
(二)报名
1.统一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具体岗位邮箱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企事业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进行报名。
2.线上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应清晰可鉴(报名照片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招聘单位代码及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例如:01毕节市家乡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01+张三)。
3.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实施方案,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在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扫描件。
(4)个人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发扫描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及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用人单位进行初审,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对于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说明不合格的理由,并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员也可在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四)面试
由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提出面试需求,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指定专门的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参与档案查阅相关工作。考察时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问题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对该岗位进行递补工作。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间有反映或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用人单位通过人才“蓄水池”之外的渠道寻找到所需人才,提出关闭人才“蓄水池”岗位的,该岗位停止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用人单位可向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提出重新启动报名程序、开通报名通道的申请,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启动所申请岗位的招考报名程序、开通所申请岗位的报名通道。
(三)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四)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857-8687399(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业务咨询:0857-8986586(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
六、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