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东南州台江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23年11月0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备案制15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负责全程监督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取,有工作经验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热爱本岗位工作,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求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gztaijiang.gov.cn/)、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众号发布。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报名
1.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08:3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医技楼人事科(新院区)。
4.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
1.《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人员到学信网自己打印)。
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5.县外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条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由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全程监督指导。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视为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数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拟入围体检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并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通过面试,成绩入围并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组织实施,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并在本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参照台江县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2.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如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清楚的,待查实清楚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
4.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5.本次招聘工作,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则按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进行递补。
六、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除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待遇方面参照编内人员对待。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属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5231010(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5321006(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5322342(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