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关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福委办字〔2021〕16 号)《福泉市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赴贵州医科大学参加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9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及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立福泉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巡考小组、考试小组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组织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福泉市中医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需求单位的岗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所属单位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发放工资、绩效。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人员,试用期表现优秀,且可以独立开展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内实行月考核,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曾在福泉市中医医院工作被辞退和解聘的职工、曾在福泉市中医医院实习期或见习期被劝退的人员、或见习期未满中途辞职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9:30-12:00时。
3.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广场(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4号),联系电话:0854-2588850。
4.报名所需材料:填交《福泉市中医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签订《学历学位承诺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参与面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00,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地点:由学校安排,临时通知。
(五)考试方式
1.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职业能力现场测试问答,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7人,总分计算方式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位考官总分相加后除以5,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现场公布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医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满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2.面试不指定题目,结合引进职位(岗位)工作实际,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应聘人员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情况、学科考试成绩(有工作经历的主要是工作实绩)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问题,综合分析应聘人员发展潜能,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根据总成绩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现场签定就业协议书。
3.成绩公示
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名单公示3天。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费用自理。隐瞒重大疾病的且影响工作的,医院有权依法予以辞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1.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福泉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政审需提供个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医闹行为、上访、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
2.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聘用。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规培结束的考生,毕业或规培结束后1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或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到医院报到,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福泉市中医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四)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招聘结果报福泉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六)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福泉市中医医院官网、福泉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福泉市中医医院党建公众号查询。
(八)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588850(福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九)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588776(福泉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