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聘人员公告
2023年08月08日讯: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考聘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黔西南州统计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统计局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止2023年7月31日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18:0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通过打开“黔西南州统计局”官网的部门公告中的相应考聘通知,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对应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253878121@qq.com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毕业证书扫描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黔西南州统计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扫描件,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扫描件。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扫描件。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单位地点:黔西南州统计局(兴义市遵义路16号)
联系电话:0859-3223712
3.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两天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州统计局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州统计局网站相关消息。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地点:州统计局办公室(兴义市遵义路16号州统计局一楼)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1.毕业证书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3.《黔西南州统计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原件;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6.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和审批
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统计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统计局按程序上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州统计局公开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聘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统计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统计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112(州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3908598995(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