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财经大学招聘18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31 17:10: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gufe.edu.cn/index.ht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到2024年 6月10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扫描成完整的PDF后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zifersc@126.com,邮件命名为“2024年公招+岗位名称+姓名”。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认定所需资料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我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6月1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6月14日12:00后至2024年6月1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15日17:00前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财经大学网站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1日17:00前往“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6.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8510353。
7.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88236875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上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达到对应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总成绩并达到对应最低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笔试准考证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4)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由贵州财经大学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财经大学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财经大学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财经大学各纪检工作协作组、机关纪委和各二级学院纪委应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置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8510353
(六)监督电话:0851-8867567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2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财经大学报贵州省教育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贵州财经大学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