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人)
2023年07月31日讯: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意见》等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其中包括医疗卫生类5人、综合类3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发布在“松桃网”,网址:www.songtaowang.cn。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分岗位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
2.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松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截止2023年8月5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辖区(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23年8月5日仍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服役的随军家属。
3.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限省、市统一选派到我县服务满两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报考定向招聘松桃苗族自治县“村干部”岗位的,截止2023年8月5日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期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且至今仍在职的。
5.限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生源)报考的乡镇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本县户籍限于2023年8月5日及以前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登记入户的,以及原为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因易地扶贫搬迁将户籍迁出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8.截止2023年8月5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松桃苗族自治县工勤人员除外);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截至2023年8月5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0.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3年不能毕业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经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岗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考人员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3.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缴费成功为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20:0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AVbI32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在“报名状态查询”栏目中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至2023年8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8月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无适合岗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予以退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考生相关信息有误的(报考单位及岗位除外),在2023年8月8日17: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并提交审核。
3.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后),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3年8月8日17:00前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2023年8月7日17:00至8月8日17:00期间修改信息的,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4.报名确认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考而需要退费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无适合岗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予以退费。申请改报岗位和退费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前。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至8月18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考试类别、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类别根据岗位情况分为医疗卫生类、综合类。
(1)综合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代码为2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因外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松桃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选派用人单位参加,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对象须持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另须提供相应资料:
1.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仍在岗的,须提供团县委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情况)。
2.报考定向招聘“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生源)”岗位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证明原件),已将户籍迁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还须由县生态移民局出具易地扶贫搬迁证明。
3.报考定向招聘“松桃苗族自治县村干部”岗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2)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3)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4)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5)证明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松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铜仁市辖区(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军人的身份证明,驻松桃苗族自治县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县人武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松桃苗族自治县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系1:1的,则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在“松桃网”公布,网址:www.songtaowang.cn。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申请解聘或调出县外;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解聘或调出县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专业代码(研究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2832680(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0856-2832123(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松桃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