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要求,根据新院区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临床护士50名(含助产士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含助产方向),具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具备执业资质(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3.报考年龄: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与其他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协议)关系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
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10.因黄赌毒、酒驾、醉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11.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人员。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周一)-2023年10月18日(周三)8:0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
联系电话:0851-26403647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或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每人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6)考生现场报名时需填写由本人亲笔签名的附件2《正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数不限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需在考生提交的资料上签名。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正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2日(周日)上午9:00-11:00时。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当天24:00前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正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用提问答题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拟进入面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1:3的比例依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无效成绩人员除外)。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8日(周六)上午8:00-11:30在正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候考、开考后不予参加面试(具体规定要求见准考证)。
面试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当天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正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加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以加试的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以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正安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正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执行。
正安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结果进行研判审定。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考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正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正安县人民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相关手续完成以后由正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纳入招聘人员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未尽事宜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相关待遇及管理
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正安县人民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整个招聘(考)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简章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6403647(正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6401622(正安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
0851-26010342(正安县人民医院纪委综合办)
附件:1.《2023年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
2.正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docx
正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