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全县教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有关规定,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绥阳县范围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选调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共选调会计工作人员8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绥阳县教育核算中心3名、绥阳县第一幼儿园1名、绥阳县第二幼儿园1名、绥阳县第三幼儿园1名、绥阳县第四幼儿园1名、绥阳县第六幼儿园1名。选调设置大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选调。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7.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4年8月25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择岗、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22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洋川街道乐天路118号二楼210室);联系人:徐佳全、廖富前;联系电话:0851-26224899。
3.报考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3)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4)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3张;
(6)非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近5年内有2年财务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由绥阳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计划的调减或取消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的顺序依次为:第六幼儿园1名、第四幼儿园1名、第三幼儿园1名、第二幼儿园1名、第一幼儿园1名、县教育核算中心3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选调小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考场设置、命题、试卷管理、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并拟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后组织开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会计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洋川街道乐天路118号二楼210室)。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洋川街道乐天路118号二楼210室)。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选调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选调小组另行研究确定(本次选调所有涉及处理末位并列情况的均采用此办法),并在绥阳门户网站公布。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
(七)确定考察合格人员
结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选调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员是否合格并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择岗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择岗。择岗需本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择岗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十)公示及办理调动
择岗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绥阳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调动后,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十一)递补
在考察环节、体检环节取消资格或放弃选调而空缺的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环节空缺的岗位,递补最多进行两轮。择岗时和择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选调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选调职位表
咨询电话:
绥阳县教育体育局 0851-26224899
监督电话:
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1-26363571
附件1
选调职位表
选调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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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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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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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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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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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工作经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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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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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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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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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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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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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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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及相关专业;
2.非会计及相关专业人员近5年内有2年会计岗位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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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阳县教育核算中心3人,绥阳县第一幼儿园1人,绥阳县第二幼儿园1人,绥阳县第三幼儿园1人,绥阳县第四幼儿园1人,绥阳县第六幼儿园1人。
2.本次选调采取大职位统一考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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