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乐东黎县招聘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公告
2020年11月26日讯: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充实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人员队伍。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编外人员)。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类型、报考条件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考类型
1.此次招考的人员将作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编外人员,名额为73名。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编外人员)岗位表》。
3.所有报考人员条件须符合本条第(三)款“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农产品检测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具有1年及以上农产品检测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四)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条件要求人员,方可报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犯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5.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考的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制定招考工作方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公告发布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ledong.hainan.gov.cn/),后期相关公告均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ledong.hainan.gov.cn/)公告(示)。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09:00—2020年12月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54
4.报名人员必须完整填写报名系统报考信息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学历证书;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备验);
(6)具有1年及以上农产品检测工作经验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盖章并上传;
(7)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电话咨询,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考生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考程序
1.考试。考试方式:一是笔试加面试,二是面试,具体的考试方式根据报考人数来确定。确定考试方式后,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详情请报考人员注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3.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人事管理
当确定聘用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将被派遣至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工作,工作地点按其报考的岗位确定。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负责劳务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合同每二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工资待遇:中专及以下1900元/月、大专2300元/月、本科2500元/月,以上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全程,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考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招考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海南省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考工作时间调整的,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议定。
咨询电话:0898—85523454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点击下载>>>
2020年招聘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