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定高碑店市招聘水利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28日讯:为更好的促进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根据水利工作及人员情况的实际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及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21年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招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1:2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3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1日12:00。审核截止时间及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31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2月31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2021163@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月6日至1月8日,登录http://121.28.131.187:8043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00-10:30,共90分钟。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能进入考点。因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后必须与监考老师同行,到本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计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6.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7.请考生于2022年1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3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4.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或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2日11:00。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http://121.28.131.187:804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14日至1月15日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具体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为6分钟,每名考生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每个面试组由7名评委组成,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其中,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有效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征信报告等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含选岗)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之后,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等手续。
4.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新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0311-87102235或19932562690(9:00-17:00)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由市卫健局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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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