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选聘高水平高中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3:18: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高碑店市2024年公开选聘高水平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动高碑店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高碑店一中优秀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有经验、高水平的高中教师。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徳为先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数量、条件及相关要求
1.选聘数量。共2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额等详见《高碑店市2024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后)。
2.选聘基本条件。①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名单附后),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③本科生须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研究生须具有2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相关要求。①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②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下午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后);
2.报名表:《高碑店市2024年引进高水平高中教师报名表》(附后);
3.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
5.在职高中教师相关教学经历证明、荣誉业绩、佐证材料等(附件1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栏中第3项或第4项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
7.个人简历;
8.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彩照。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按以上序号和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gbdj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会同市教体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授课逻辑性、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从异地、教育部门、选聘学校或所在高校随机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3.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下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纸质版进行复审。考察对象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在教育部门公众号予以公示。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选聘学校和市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2.聘用。由选聘学校(高碑店一中)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市教体局会同市人社局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不适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取消聘用。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