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招聘1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0:06: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暨保定市中医药研究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中医院,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河北中医药大学、河北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等多所院校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国家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级示范中医院,保定市工伤康复医疗机构,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
医院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8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人才储备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名,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报名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资格证。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3月27日),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3月27日),《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
10、《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9:00—2024年4月10日17:00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联系方式: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西路530号保定市第一中医院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12-2098510。
3、网上报名方式:登陆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下载填写《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扫描上传《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发送到邮箱bddyzyyrsk@163.com。报名表及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统一定为 “2024年招聘-应聘专业岗位-姓名-手机号”。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承诺书,承诺2024年7月底前能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 发送邮箱后请向人事科电话确认(0312-2098510),确保报名成功。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确定入闱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应聘者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参加笔试的所有岗位设置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5)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后,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卷面分值满分100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2024年4月21日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未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有要求者)、职称证(有要求者)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面试人员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面试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参加考试人员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七)体检
1、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组成员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医院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及管理
1、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纳入控制数管理,办理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2、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招聘人员遵守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