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孟村4家县属国家独资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3月03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兴孟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兴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饶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泽农农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研究生及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仅限2022年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4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孟村回族自治县4家县属国家独资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20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2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http://121.28.131.187:8054/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672421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电话通知考生。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笔试
笔试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2023年孟村回族自治县4家县属国家独资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表(附件2)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六)体检
体检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c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月工资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组成,均有企业负担。基本工资不低于现行孟村回族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效益工资按企业经营效益由企业自行制定,经县国资办审批后执行。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属国家独资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孟村回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2023年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属国家独资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