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邯郸市复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
2023年06月28日讯: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为复兴区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8名,其中事业单位3名,民营企业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我区企事业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18名,其中事业单位3名,民营企业15名。具体引进岗位、专业、人数、咨询电话等见《复兴区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3年6月27日至7月5日,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dfx.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事业单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复兴区2023年度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本次公开选聘指定邮箱fxqbsrcyj@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收到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通知其携带报名时所需的报名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
3.考核或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考核或测评工作。事业人才现场选聘,博士研究生选聘采取听取科研情况汇报、试讲、面谈等方式;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面试、试讲、实操等方式。考核或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60分。按照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专业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下一环节。如比例内考核或测评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如各选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与选聘岗位之比超过10:1的,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选聘人数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或测评环节的人选。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df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民营企业
由河北中科微电子有限公司、河北宏贯路桥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海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悦欣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
六、引进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到复兴区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可享受以下政策服务:1.住房政策。引进的博硕人才在我区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暂住证、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上报市房管局优先配租。
2.落户政策。深化人才落户“零门槛”制度,一人落户,直系亲属可举家随迁,由落户人或者落户人委托接收单位持英才卡和相关材料到区公安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区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复兴区就读的,结合引进的博硕人才意愿,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升学方面享受本区居民子女待遇;参加高考的,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4.科研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优先立项、优先推荐。
5.金融服务。协调辖区内中行、工行、建行、农行等金融服务机构为引进的博硕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开立账户、办理本外币业务、资金结算、办理贷款、办理保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金融服务保障。
6.行政审批税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在申办、变更企业登记等业务时,区行政审批局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区税务分局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7.政治待遇。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加大在引进的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8.医疗保健。引进的博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到我区医院及主城区内三甲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优诊优疗优先绿色通道服务。
9.职称评定。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10.社会保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设专门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引进的博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
11.公共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在游览复兴区文化旅游景点时可享受免门票优惠(不包含景点内其他服务费用);在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编制保障。招引的3名事业单位博硕人才纳入全额事业编制。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五)回避原则。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本公告由复兴区博硕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复兴区博硕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10-3145299(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10-3148917(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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