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邯郸市邯山区博硕人才引进公告
2023年06月29日讯: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邯山区“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硕士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民营企业引进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关;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8.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共4名(分别为高中语文学科、高中物理学科、高中化学学科和高中地理学科)。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exam.hdrcw.com/exam/811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00至7月16日17:00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邯山区2023年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
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如因报名者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选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
报名系统开启后,资格审查工作随即展开,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后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审核未通过,报考者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审核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6.报名费:本次选聘免收报名费。
五、选聘程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5:1的,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笔试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各学科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录取仍以面试测评成绩为准。未超过15:1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面试测评人员,参加面试测评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2、面试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试讲前由考生选择试讲的学科,选择同一学科的试讲题目相同。
3、面试测评结束后,面试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邯山区政府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复印件材料:报名系统打印的《邯山区2023年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邯山区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3.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4.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我区就读的,根据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政治待遇。加大对引进的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民营企业按照本单位人才支持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七、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310-8033609
报名平台服务电话:0310-3108668
中共邯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邯山区2023年引进博硕人才岗位一览表
(教育系统)
序号 |
单位 |
合计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1 |
邯山区第一中学 |
4 |
高中语文、高中物理、高中地理、高中化学 |
4 |
(民营企业)
序号 |
单位 |
专业/研究领域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1 |
河北鼎康粮油 |
食品工程 |
研发中心主任 |
2 |
食品化工 |
检测中心主任 |
2 |
||
管理专业 |
总经理 |
1 |
||
2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机械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等 |
设备工程师 |
2 |
药学、中药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
研发专员 |
2 |
||
药学、中药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
研发工程师 |
2 |
||
3 |
邯钢医院 |
临床医学、外科 |
医生 |
3 |
4 |
邯郸明仁医院 |
临床医学 |
医师 |
2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医师 |
2 |
||
|
合计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