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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邱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3-08-09 10:23: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8月0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全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邱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名,定向招聘岗位4名,分别为: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3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4名,定向招聘岗位3名;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名,定向招聘岗位1名。

  所有岗位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凡涉及到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8月18日。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18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18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核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9日至8月17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3年8月18日8:30前发布)。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30至8月24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2:0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上午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7:30)。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8月24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

  2.笔试分值。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4.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因考核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岗位

  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邱县、服务基层的返乡大学生。

  (五)本公告由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310-8350030(邱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6010(邱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1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邱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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