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邯郸磁县第二轮博硕引才公告
2023年09月21日讯:为促进磁县经济社会发展,充实和加强磁县博硕人才力量,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硕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采取统一选聘方式。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区域内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博硕研究生共3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邯郸市磁县2023年第二轮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邯郸市磁县2023年博硕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参加过工作的待业人员需提供上段工作的离职相关材料;
(6)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需出具相关证明(见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提示: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姓名加报考岗位命名,打包发送至cxzzbzjzx2018@126.com,报名具体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均视为报名未成功。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若某岗位报考比过高,可适当增加笔试环节。
4.资格审核。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样一份),验证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交还本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要求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测评
选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各岗位面试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①学历(学位)较高者;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若仍无法比较,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测评具体事项详见磁县人民政府网。
6.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具体事项详见磁县人民政府网。
7.公示。对拟引进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磁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博硕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3.优先使用。在磁县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别优秀的,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1年的,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
4.政治待遇。加大博硕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七、回避原则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博硕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引才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4.本次引进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6.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经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咨询电话:0310-2321839
监督电话:0310-2322161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
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