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廊坊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0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8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25周岁以上(1996年12月08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0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2年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负责笔试、面试、计算成绩相关环节。具体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2021年12月08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2月09日08:30至12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廊坊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信息花名册》填写完全,本人签字处务必本人手签。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将《报名登记表》PDF文件和《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nyncrs@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者,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本人。预留的个人电子邮箱无法正常接收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笔试。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电子版准考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考生本人,由本人及时下载并打印(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12月19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40分,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三农”政策相关基础知识20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笔试成绩于12月21日在“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
(四)资格复审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2月23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2号楼第二会议室。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有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将无法认定为有相关工作经验。)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25日。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核算完成,并在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2号楼门口张贴。
(六)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有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相关工作经验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作为结果进行排序)。
12月28日在“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
(七)考察
12月29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2月30日,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到廊坊市区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在体检环节认定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环节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此次招聘资格。因淘汰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依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入递补后的下一个环节。
(十)入职手续办理
将拟聘用编外人员纳入选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编外人员逐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职手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派遣上岗,并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四、社会保障及工资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依法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劳务派遣人员薪资为4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发放工资时按月扣除。
咨询电话:0316-226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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